全体师生:
2020-2021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即将开始,认定结果或将用于相关助学金的评选参考。根据研究生院《关于2020-2021年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付瑞琼
副组长:朱砺 李学伟 王继文 张新全
成 员:沈蕾 董尧 曾长军 赖松家 张红平 杨明耀 马啸 姜俊 杨世勇 王讯 研究生代表1人
秘 书:张顺华 廉婷
二、参与对象
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研究生。
本次认定对象为新生及需要补充认定的二、三年级学生,读研期间已认定过的学生不再申请,本年度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未认定的应参与认定。
三、工作安排
1. 9月17日-9月24日,由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并承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有贫困证明、城乡低保证、建档立卡证明等能证明家庭经济情况的有关材料,需将证明复印件附在申请表后,以小班为单位,于9月24日下午17:00前交至7-10-05办公室。
2. 9月25日-10月13日,学院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认定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的信息,开展认定工作,确定申请人的贫困等级。
3. 10月14日,学院提交认定结果(汇总表见附件2)至研究生院(1教105室)。
四、如有疑问,请咨询028-86291010,7-10-06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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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