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经个人申请、小班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审核,现将学院2020-2021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为保护学生隐私,将姓名隐去,保留学号),公示时间10月12日-15日。广大师生若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监督小组反映,电话028-86290077,办公地点:7-1005。
澳门新葡澳京官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