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本科班主任、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发布2021-2022学年度国家助学金指标分配方案和调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日程安排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21年学院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方案和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安排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澳门新葡澳京官网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方案
经学院学生奖励及资助评审委员会讨论、审议,现将2021-2022学年度“国家助学金”指标分配方案公布如下,详见附件1。
二、国家助学金评定相关工作安排
1.参评范围:全日制在校在读2021-2022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退役士兵、退役复学学生(此类学生单列指标)。
2.申请条件:诚实守信,无不诚信记录。
3.助学金等级及资助金额:一等45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100元/年。
4.班级各等级指标:学院根据学校下拨的指标根据小班人数按比例划拨(退役士兵、退役复学学生为单列指标,已将指标划拨至各所属班级,此类学生须享受本年度二等国家助学金)。
5.评定程序:
(1)评议小组成员对每一位申请助学金学生的参评条件进行百分制打分(家庭经济困难程度I的分值直接引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算数平均分。计算得分录入学工系统,系统按预设指标权重计算排位分,按照分值从高到低降序排位,以此作为助学金申请顺序的参考。家庭经济困难程度(I)0.5;学习态度和努力程度(S)0.2;政治思想素质(P)0.1;道德品质和诚信、法纪意识(M)0.1;生活节俭程度(F)0.1。
(2)计算困难学生助学金排位分并排序,确定等级。
填写《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小班打分表》(附件3)。
(3)公布小班国家助学金名额和等级情况,班内公示3天。
(4)班主任按位次优先原则提出等级建议,并单独听取参评学生意见。
(5)班主任召开班支委联席会议商议决定拟评结果。
(6)班主任安排专人向申请参评学生反馈拟评意见并做好沟通。
(7)小班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学院。
(8)学院评审会评审,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9)上级部门评审及公示。
(10)学校分秋季(当年11月30日前)、春季(次年3月30日前)学期造册,报财务处完成资金发放。
三、时间安排
请按照上述国家助学金评定相关工作安排完成剩余的班级评议程序,并注意以下学院日程安排:
10月26日-29日:学生完成学工系统个人申请(请注意系统在申请页面提示的各项填报要求);班级评议并公示结果;班主任将公示无异议后的评定等级在学工系统进行填写(国家助学金班主任学工系统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
特别提醒:学生本人学工系统申请以班级评定等级为准。
10月30日上午12:00前各小班将纸质档《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小班打分表》和《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小班评定结果汇总表》(附件3、4)班主任签字后上交学院7-1005,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kyzongheban@163.com。
注意:请学生再次登陆学工系统查看自己的预留银行卡号确保为本人的有效工商银行卡号。
附件1 《2021-2022学年度“国家助学金”指标分配方案》
附件2国家助学金班主任学工系统操作指南
附件3《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小班打分表》
附件4《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小班评定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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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6日